1、 进口旧船舶:系指从国外进口的已使用的拟在我国登记注册的从事国际、国内
业的所有船舶和海上设施。
2、 旧船进口勘验:旧船进口勘验是指根据中国海事局委托,中国船级社执行检验
进口前的技术状况和有关信息进行一般性检查和调查的技术活动,其目的是初步评估船
的法规的符合性,特别是在船舶稳性、结构状况和重要设备配置等方面是否存在不符合
社总部出具旧船舶进口技术评估书时参考。
二、适用范围
根据中国政府主管机构的规定,对于购置、光租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经营水
承租人在签署购买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前,均应向中国海事局申请旧船舶进口检验和
三、 国家进口旧船舶有关规定
1、 交通部办公厅“关于印发交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程序的通知”(厅规划字[20
2、 交通部海事局“关于对拍卖的外籍船舶进行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”(海船检[
3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38号公告“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
施日期为2002年1月1日);
4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1年第2号令“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”(注:实施
日);
四、 外经贸部2001年第38号公告进口旧船舶船龄限制目录1、 10年以下的船舶种类:客船、高速客船、客滚船、客货船、客渡船、客货渡船
船)、旅游船、客船、浮动或潜水式钻探或生产平台、其他船舶;
2、 12年以下的船舶种类:液化气船、油船、化学品船;
3、 15年以下船舶种类:渔船(含鱼类加工船)、捕捞加工船;
4、 18年以下的船舶种类:干散货船、矿砂船、木材船、冷藏运输船、水产运销船
指导船、教学实习船、海上人员训练船;
5、 20年以下的船舶种类:集装箱船、液化石油气船、杂货船、多用途船、滚装船
拖船、顶推船、各种工作船、驳船、散装水泥船;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