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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全面修订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0-07-26   浏览次数:392
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获悉,2011年1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(简称《规则》)将正式开始施行。《规

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获悉,2011年1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(简称《规则》)将正式开始施行。《规则》对现行内河船舶船员《适任证书》考试发证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,主要调整了《适任证书》等级和职务划分、船员职务设置、学历要求等内容。

据介绍,现行内河船舶船员《适任证书》考试发证规则部分内容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不适应内河航运快速发展的形势。修订后的规则减少了船舶等级层次,职务设置更趋合理,可供内河船员工作的船舶选择更多;取消了学历要求,内河船员的职务晋升有了一定空间,原来很多不具备相应文化程度资格的人员可以参加船员考试,内河船员特别是高等级船员短缺的局面可以得到缓解;船员各级职务减少,相应的考试次数也减少,适任证书有效期延长,极大减轻了船员的换证压力和经济负担,既保证航行安全,又不扰民。

交通运输部计划对原持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等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,通过直接换证、培训换证和考试换证等方式,进行“平滑过渡”,使现有适任证书适用范围有所扩大,有利于船员就业。 (本文来源:交通运输部 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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